陕西在职公积金提取金额与缴纳金额并不总是一致的。公积金的提取金额主要取决于提取的具体原因和条件,而缴纳金额则是根据个人的工资和缴纳比例来确定的。以下是对陕西在职公积金提取金额与缴纳金额关系的详细解释:
公积金缴纳金额
公积金的缴纳金额是由职工的工资和缴纳比例共同决定的。在陕西省,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分别为5%,上限分别为12%。单位可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上下限区间内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同一单位职工缴存比例执行同一标准。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由职工个人缴存额和单位缴存额两部分构成,分别等于职工月缴存基数与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的乘积。
公积金提取金额
公积金的提取金额则与提取的具体原因和条件密切相关。根据陕西省和西安市的相关规定,公积金可以用于购房、租房、偿还房贷等多种用途。具体提取金额如下:
购房提取:
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和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总额。
购房合同标明的总价或首付款金额应与付款凭证总额一致。
租房提取:
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公积金。
租住普通商品房的,提取金额为每年每人一定额度(如当前政策下可能为10200元)。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本人和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最近1年实际房租支出。
偿还房贷提取: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和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截至申请提取日近十二个月的实际偿还贷款本息总额。
其他情况提取:
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遇到突发事件等,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但提取金额会受到一定限制。